根据《肇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经学生个人自愿提出认定申请、班级初评小组审查拟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初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认定等级,现将我院认定的困难结果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 | 困难等级(学院认定) |
1 | 李洁欣 | 202424102329 |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特别困难 |
以上名单公示期为3天(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17日),我院师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找辅导员邱老师反映,办公电话为0758-2716354。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