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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深夜违规使用电脑与在外租住行为处罚规定
2017-09-06 16:05  

学生深夜违规使用电脑与在外租住行为处罚规定

 

为营造我院学生良好和谐作息环境,确保住宿安全,我院根据学校学生宿舍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我院学生宿舍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本处罚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学生深夜违规使用电脑行为处罚规定。周一至周五、周日晚上十二点以后在学生宿舍使用电脑行为定为深夜违规使用电脑行为。学生宿舍深夜违规使用电脑第一次被学院发现的,由我院负责宿舍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对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违规者须写检讨交给学院,保证不再违规;学生深夜违规使用电脑第二次(或以上)被学院发现的,取消违规者违规后一周年内的一切评先评优评助资格,并通知违规者家长,让其家长协同教育。

二、对学生在外租房住宿行为处罚规定。非特殊情况并经学校同意、擅自在外用在外租房住宿被学院发现的,由我院负责宿舍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和该生班主任对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违规者须在三日内搬回原学生宿舍,并写检讨交给学院,保证不再违规。拒不改正的,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规定自2017年9月6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所有。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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